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中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国际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6届“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4号),今年我省继续评选和颁发“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继续奖励我省200名普通高中品学兼优学生,奖励对象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分配我市14名名额。经研究,决定分配宁德一中、宁德市民族中学、宁德市高级中学、古田一中、屏南一中、周宁一中、寿宁一中、福安一中、柘荣一中、福鼎一中、霞浦一中、宁德五中、福鼎六中、福建宏翔高级中学各1个名额。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属中学严格按照闽教基〔2023〕4号文件相关程序要求进行评选,并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登记表》(一式3份)及候选名单汇总表报市教育局中教科(联系人:何懿,联系电话:2915620,电子邮箱:ndszxjy@126.com)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各学科成绩不全、不实或未达优良水平、品行表现表述简单)将取消候选资格,逾期视作弃权处理,我局将候选名单在宁德教育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闽教基〔2023〕4号文件
宁德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