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宁德市公安局关于下放户籍核准事项的通知

2018/07/17 2.1k 阅读 186 点赞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

根据7月2日公安部、省公安厅及7月5日市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减少户籍事项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更好的方便办事群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7月20日起,以下4项户籍事项核准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由分管治安局领导核准:

(一)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分;

(二)公民申请变更性别;

(三)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已满16周岁);

(四)公民申请恢复户口。

二、各地要认真审核材料,及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准,严格落实“谁核准、谁负责”制度。市局将采取网上巡查和实地抽查等方法,加强对核准业务的检查监督指导。

                               宁德市公安局

                          2018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