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校服工作管理水平,保证校服品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2〕26号)精神,从2023年起,市直学校校服采购由学校自行组织,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校服采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校服采购办法。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2〕26号)精神,对照选用采购负面清单,参考《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范例》,就选用采购流程、定价机制、收费要求、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校服选用采购程序。统一采购校服的县(市、区)和各市属学校,采购方案均需报宁德市教育局备案。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要结合教育装备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校服质量抽检,抽检结果作为新一轮招标采购的评审参考。市直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县(市、区)统一抽检。市教育局将适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
宁德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