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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给刘永鑫同志嘉奖的决定

2022/04/01 1.4k 阅读 319 点赞

本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8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49号)文件精神,挂职任古田县吉巷乡前垅村第一书记的刘永鑫同志由古田县委组织部考核。经考核,刘永鑫同志被确定为2021年度考核优秀。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刘永鑫同志记嘉奖一次,并核发奖金人民币1500元整。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在各自岗位上作出贡献。



宁德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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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