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2025/01/06 1.4w 阅读 173 点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阶段推进部署会精神及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我市“校园餐”专项整治质效,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现将“校园餐”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对于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对经查属实、可予以奖励的情况,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奖励。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餐”经营主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食品;

  (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校园餐”经营主体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六)“校园餐”经营主体在加工、收购、运输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

  (七)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违法行为。

  二、举报途径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单位

举报热线

举报邮箱

举报传真

宁德市教育局

2915692

ndxxpa@163.com

2915678

蕉城区教育局

2987080

qjyjab@163.com

2987097

古田县教育局

3802733

gtxwbb@126.com

3881795

屏南县教育局

3308069

1085723051@qq.com

3309910

周宁县教育局

5622107  

znjyjbgs@163.com

5625656

寿宁县教育局

5522128

3081515@qq.com

2177128

福安市教育局

6765553

932467277@qq.com

6382662

柘荣县教育局

8356106

zrwbb@126.com

8330555

福鼎市教育局

7820025

fdjyjaqg@163.com

 

霞浦县教育局

8766766

xpjyjwbb9866@163.com

8831616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831537

2663845323@qq.com

2831537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宁德市教育局

  2025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