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省厅对《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审批备案工作规范>的通知》(闽公综〔2015〕416号)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现将新修订的《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审批备案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规范中涉及的相关表格式样附后,各地自行印制。
各地执行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福建省公安厅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审批备案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审批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典当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福建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特种行业是指旅馆业(含留宿洗浴按摩场所)、印章刻制业(含公章刻制业)、印刷业、旧货交易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拍卖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和机动车修理业。娱乐服务场所是指歌舞、游戏游艺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和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
第三条申请设立旅馆、公章刻制企业、典当行,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经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批准,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
开办除应当办理许可证以外的特种行业、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条公安机关办理审批备案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审批备案的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准入条件、程序流程、时限要求、收费标准等内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安公众服务网、警务公开栏等形式,依法向社会公布。
审批备案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第五条公安机关开展审批备案工作,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审批工作应当按照“先照后证”“谁审批、谁受理”原则,严格控制办理环节不得超过3个。
第六条在受理审批申请时,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机关必须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七条审批备案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
办理审批时,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核实。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发出整改通知书。
办理备案时,公安机关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当场一次性办结,开具备案通知书。
第八条公安机关在核查审批备案事项中涉及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时,本省户籍人员不需提交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由受理单位通过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等信息系统核查其犯罪前科记录、在逃信息,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核查情况。对外省户籍人员,应核验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第九条公安机关要转变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督促整改或依法查处。检查人员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归档备查。
第十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得刁难、推诿、拖延。受理时应及时办理,认真审查有关资料,核验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员需在复印件上签注“核验无误”并署名后留取复印件。留存的申请材料应完整建档。
上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严禁变相审批,发现其审批备案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责令纠正。
第二章旅馆业行政许可条件
第十一条开设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房屋建筑质量及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符合使用福建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条件;
(三)具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客房的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并应当安装安全防范监控系统;
(四)设有供旅客存放财物的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
(五)根据场所规模,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第十二条申请开设旅馆,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和《福建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赁经营的还应提供租赁协议书;
(五)房屋建筑质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六)具备安装使用福建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或措施的情况说明(由审批机关现场核实后负责出具);
(七)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装示意图或系统安装合同书或承诺书及复印件;
(八)验证登记、贵重物品寄存、值班巡查等治安安全制度;
(九)建立治安保卫组织,配备治安保卫人员、保安人员情况说明。
第三章公章刻制业行政许可条件
第十三条开办公章刻制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及必要的设备和技术人员;
(二)使用经公安部检测和评估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三)刻制的印章符合公安部标准。
第十四条申请开办公章刻制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和《福建省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四)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印章检验报告及复印件;
(五)安装使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凭证;
(六)主要计算机制章设备清单;
(七)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协议书及复印件;
(八)经营场所平面图;
(九)验证登记、印鉴备案、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等治安安全制度。
第十五条公章刻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公章刻制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公章制发、管理规定,采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印模等基本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章典当业行政许可条件
第十六条申请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和《福建省典当行(分支机构)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及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五)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六)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八条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情况书面报省公安厅备案。
第五章 特种行业许可证信息变更
第十九条领取许可证的特种行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换发《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在原证件上作出变更签注。
第二十条受理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变更时,应收验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福建省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典当行申请还应提供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4.办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5.《特种行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申请变更名称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或《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及复印件。公章刻制企业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印章检验报告。
第六章行业场所备案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开办除应当办理许可证以外的特种行业、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公安派出所在接受备案时,应当如实填写并出具《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备案通知书》,同时书面告知开办者应当遵守的规定。
娱乐场所备案按照《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平面图;
5.场所管理人员、治安保卫人员情况登记表,从业人员花名册;
6.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项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机动车修理业备案,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情况说明。
第二十三条须备案的行业场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向原备案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在接受变更备案时,应当如实填写并出具《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变更备案通知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审批备案工作规范>的通知》(闽公综〔2015〕41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收件清单
2.福建省特种行业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
3.福建省特种行业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决定书
4.补正告知书
5.福建省特种行业行政审批不予批准决定书
6.福建省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申请登记表
7.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备案通知书
8.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变更备案通知书
9.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限期整改通知书
10.福建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11.福建省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12.福建省典当行(分支机构)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附件1
收件清单
□1……………………;
□2……………………;
□3……………………;
□4……………………;
□5……………………;
□6……………………;
…………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本清单一式两份,申请人、公安机关各一份)
附件2
福建省特种行业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
×公特受字〔〕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和《…………》第……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将在工作日内办结。
(行政审批专用章)
年月日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公安机关各一份)
附件3
福建省特种行业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决定书
×公特不受字〔〕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和《…………》第……条规定,决定不予受理。理由是:
□1.依法不需要行政许可;
□2.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应向
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政府或公安局(厅、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审批专用章)
年月日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公安机关各一份)
附件4
补正告知书
×公特补告字〔〕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第……条规定,请你(单位)补正以下材料:
□1……………………;
□2……………………;
□3……………………;
□4……………………;
□5……………………;
□6……………………;
…………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公安机关各一份)
附件5
福建省特种行业行政审批不予批准决定书
×公特不批字〔〕号
申请人(单位),住址(地址):,于年月日提出申请,存在
问题,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决定不予许可。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政府或公安局(厅、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审批专用章)
年月日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公安机关各一份)
附件6
福建省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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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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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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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证号码 |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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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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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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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 部门 (人) 意见 |
审批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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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备案通知书
×公特备字〔〕号
:
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企业已于年月日到派出所(分局)办理了备案手续。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派出所(分局)(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公安机关各一份)
附件8
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变更备案通知书
×公特变备字〔〕号
:
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企业已于年月日到派出所(分局)办理了变更(停业)备案手续。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派出所(分局)(盖章)
年月 日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公安机关各一份)
附件9
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限期整改通知书
×公特限字〔〕号
:
我单位于年月日派前往你单位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发现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
根据规定,限定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并将结果函告我单位。在期限届满之前,你单位必须
。
特此通知。
(盖章)
年月日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公安机关各一份)
附件10
福建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申请单位
受理公安机关
受理申请时间
福建省公安厅制
|
拟设单位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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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
经营范围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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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 |
建筑结构 |
||||||||
|
营业面积 |
客房数 |
床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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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数 |
保卫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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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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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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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
|||||||||
|
保卫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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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建筑质量审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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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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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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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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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 制度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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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 公安 机关 意见 |
主办部门(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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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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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行业 许可证号 |
发证日期 |
年月日 |
|||||||
|
领证人 |
领证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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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福建省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申请单位
受理公安机关
受理申请时间
福建省公安厅制
|
拟设单位 |
单位性质 |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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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用的系统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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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章检验报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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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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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结构 |
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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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数 |
保卫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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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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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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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人员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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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制度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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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 公安 机关 意见 |
主办部门(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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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
||||||||||
|
特种行业 许可证号 |
发证日期 |
年月日 |
||||||||
|
领证人 |
领证日期 |
年月日 |
||||||||
附件12
福建省典当行(分支机构)
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申请单位
受理公安机关
受理申请时间
福建省公安厅制
|
拟设单位 |
单位性质 |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金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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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结构 |
营业面积 |
从业人数 |
|||||||||||
|
保卫人数 |
《典当经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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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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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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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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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 管理 人员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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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制度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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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的还应填写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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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名称 |
行业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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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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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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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当经营许可证》号 |
营业执照 |
||||||||||||
|
审批 公安 机关 意见 |
主办部门(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
||||||||||||
|
审批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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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 许可证号 |
发证日期 |
年月日 |
|||||||||||
|
领证人 |
领证日期 |
年月日 |
|||||||||||
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的,在表格的“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的还应填写以下内容”填写典当行的基本情况,其它栏中填写拟设分支机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