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宁德开放大学,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4〕11号),教育部、人社部拟于2024年教师节前后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要求
省教育厅安排我市推荐指标如下: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基础教育)2个、全国模范教师(基础教育)3名、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1名,另可推荐1个高校内设二级机构和1名高校教师、1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名中职学校教师。
根据《福建省推荐参评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方案》,具体推荐比例及要求为:
1.推荐的2个先进集体中,必须至少1所为县镇以下(含县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幼儿园。
2.所推荐的3个全国模范教师中必须有1名为县镇以下(不含县镇)乡村中小学教师,有2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兼顾中小学德育课教师、班主任;高校和中职学校所推荐的全国模范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应向德育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倾斜。
3.全国模范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高等职业学校重点推荐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突出“做中教、做中学”的骨干带头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各级各类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以下除外)的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
二、推荐指标分配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各县(市、区)择优各推荐不超过2所中小学,其中1所必须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择优推荐不超过1所学校,市属中小学可根据实际选择申报。除基础教育外,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择优推荐1个二级学院,中职学校由县(市、区)根据实际择优推荐。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各县(市、区)择优各推荐1名“全国模范教师”推荐人选,原则上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兼顾班主任或德育课教师,特别优秀的城区学校教师可适当考虑,东侨推荐1名(不限地域);各地可择优另再推荐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本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采取自荐方式。除基础教育外,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择优推荐1名高校教师,中职学校教师由所在县(市、区)择优推荐不超过1人。市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可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市属中小学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教师”人选的,原则上应为班主任或德育课教师。
三、推荐条件及推荐办法、程序
详见《福建省推荐参评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方案》。
四、材料报送
请各地各校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评选表彰工作相关材料报我局人事科。材料包含评选推荐报告、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简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汇总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联系人及电话:林贵喜,0593-2915658;传真:0593-2915678;电子邮箱:nd2915658@163.com ;邮 编:352100;通讯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个人指标分配表
2.福建省推荐参评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方案
3.推荐对象汇总表
4.推荐对象简要事迹及所获荣誉汇总表
5.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