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有关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福建省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工作的通知》(闽教继指〔2021〕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训任务
本次调训有四个培训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一)名优教师高端研修项目
1.培养对象:1970年及以后出生的第一、二批省名师和“十三五”省名师培养对象。
2.培养周期:二年期分段式。
3.培养模式:省内省外、线上线下相结合。
(二)培训管理者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市、县教师进修院校培训管理者。
2.培养周期:一年期分段式。
3.培训模式:省内研修、线上线下相结合。
(三)人事处(科)长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从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
2.培训时长:5天。
3.培训模式:省外集中研修。
(四)高中教研员适应新高考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高中9门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省、市、县(区)教研员共21名。市进修学院每门学科必须有1名教研员参加。各县(市、区)进修校没有专职教研员的,可选派优秀兼职教研员或名师工作室成员参加。
2.培训周期:一年期分段式。
3.培训模式:省内省外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
二、其他要求
1.本次调训的培训项目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实施培训,各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由中国教育学会另行通知。
2.请各地各单位根据《调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做好本区域本单位参训人员调训工作。参加省级培训的教师结束培训后,可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相关学科教师或相关人员开展二次培训,分享培训内容。
3.各地各有关单位于7月16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指定邮箱。
4.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参训人员情况跟踪管理和督查工作,按条件选出参训人员,督促参训人员按时参训,珍惜培训机会,防止名额空缺。
5.应要求参训学员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个人防疫措施,提醒参训学员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积极参加训前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出省培训要严格遵守培训地所属省份的疫情防控要求。
市教育局联系人:林贵喜,电话:2915658。
邮箱:nd2915658@163.com
附件:1.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