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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确定2021-2022学年革命老区县中小学教师校长跟岗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10/08 1.9w 阅读 145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革命老区县中小学教师校长跟岗学习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29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革命老区县中小学教师校长跟岗学习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1〕62号)文件精神,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研究确定霞浦县盐田中心小学郑州等90名教师(校、园长)(具体名单见附件)2021-2022学年到莆田、福州、宁德市优质校进行为期20天的跟岗学习,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跟岗学校所在的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好跟岗教师跟岗期间工作、生活,安排好住宿,为跟岗教师专心开展跟岗学习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并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跟岗人员要服从跟岗学校、教育局统一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跟岗学习经费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下拨相关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用于跟岗人员跟岗学习期间的食宿、培训指导费和市内交通费等,其中培训指导费标准为600元/人(为跟岗教师配备的指导教师)。往返交通费由原单位负责。跟岗学习经费应按有关财务制度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 :2021-2022学年革命老区县跟岗人员简明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