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入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整省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闽教科〔202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福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上注册开通的教师学习空间。(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活动要求
(一)加强平台推广应用
各地各校要加强国家、省两级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使用,把平台资源常态化应用与建设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和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及时评估应用成效;各地应积极依托平台统筹推进本地区网络学习空间的常态化应用,鼓励各校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优秀教师空间征集活动。
(二)规范网络空间建设
鼓励教师依托平台,以学科教学教研和班级管理应用为目的,建设个人网络学习空间,开展知识管理、资源建设、移动教学、在线同步教学、网络研修等教育教学活动,从空间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利用空间开展教学创新、在线教研或教学活动的拓展延伸等方面开展特色建设及深度应用。
(三)强化内容安全审核
教师本人、所在学校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网络学习空间中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内容均负有安全职责。各地在遴选推荐时应对空间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相关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适用性和规范性。
(四)推进资源开放共享
为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活动参与者同意所上传资源、内容均免费开放,空间的访问权限需设置成“所有人可见”,确保空间的公益性和开放性。
三、其他事项
(一)遴选推荐
1.各地要参照“2022年度优秀教师空间评价指标”(附件2)、“教师深度应用指数”(计分规则见附件3,可向平台索取相关数据)进行推荐,推荐过程中应适当向农村偏远地区的教师倾斜;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直接申报。
2.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可直接报送2件作品。
(二)评定和示范推广
我局将组织专家通过空间评审、平台数据分析等方式,按照参评作品数量的30%综合评定市级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被认定为省级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的不在评定范围内)。获优秀教师网络空间的成果可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
(三)材料报送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于8 月 25日前,填写《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宁德市电化教育站邮箱;2022年10月15日前,填报《优秀教师网络空间征集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5),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宁德市电化教育站。
联系人:林建荣,电话:2817965,邮箱:2783856718@qq.com,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5号宁德市电化教育站
福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王风、林杰,联系电话:0591-63113976、18559890501、13665083722。
附件:1.教师网络空间推荐名额数
2.2022年度优秀教师网络学习空间评价指标
3.教师深度应用指数计分规则
4.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5.优秀教师网络空间征集活动推荐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