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宁德市公安局关于福建省公安厅委托设区市(含平潭)公安机关实施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等1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2022/04/02 1.6k 阅读 492 点赞 查看原文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便民利民、提升效能,福建省公安厅经充分征求基层意见,决定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等12项省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附后)委托设区市(含平潭)公安机关实施。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附件:省公安厅委托设区市级公安机关实施省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表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