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重要文件重要文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2024/04/30 1.2w 阅读 451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职改〔2024〕2号)要求,宁德市正在有序推进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为了让申报人员有针对性、更加充分地准备职称评审业务考核,现将业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考核时间、地点

业务考核采取分批入场,请参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时间:2024年5月19日早上8:30。

地点: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东侨校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石湖路3号。

二、业务考核内容

业务考核内容包含现场课堂教学考核和信息技术能力演示。

(一)课堂教学考核: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考核题目由评委组选定,片段教学内容从规定范围的教材版本中选取(教材范围详见附件2)。片段教学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课堂教学考核由各学科组评委根据本学科组课堂教学考核情况,综合评议本学科组内通过人员。

(二)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考核:参评人员根据自选软件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考核操作,操作时间6分钟。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考核满分10分,合格成绩为4分。

(三)课堂教学考核及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考核均通过人员方可参与后期的评审推荐。

三、参考人员须知

(一)参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文件通知的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进场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上交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并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由监考人员核实身份。现场抽签决定业务考核顺序,未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室则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

(二)考核时,参评人员按抽签顺序每隔10分钟依次进入面试室进行片段教学,片段教学结束后再进入信息技术能力考室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考核。

(三)参评人员不得将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教学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参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擅自离开考区,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业务考核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请参评人员自备干粮及茶水。

四、其他事项

1.任现职以来,曾参加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赛的申报人员,提供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经审核情况属实的,可免于参加业务考核;2022年以来在宁德市教育局举办的宁德市新媒体新技术创新教学应用优质课现场比赛中获评一、二、三等奖的申报人员,提供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经审核情况属实的,可免于参加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考核。

2.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负责通知本地本单位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准备,并报送《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自选软件情况汇总表》。由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1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邮箱ndsx5660@163.com。

附件: 1、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2、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考核教材范围

3、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考核自选软件情况汇总表

4、业务考核免试登记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