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属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促进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质量提升,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21〕46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内涵建设提升质量的意见》(宁政〔2017〕37号)精神,我局会同市教师进修学院研究制定了《宁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宁德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