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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2021年第一批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的批复

2021/02/25 6.2k 阅读 223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8〕4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0﹞105号)以及各地遴选报送的项目,经研究,现批复你县(市、区)2021年第一批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详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闽政办﹝2014﹞45号、闽财教﹝2010﹞3号和宁政办﹝2014﹞10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规范组织实施本次批复的项目。各地要全力排除制约因素,在保证合理工期和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安排时间进度和阶段性控制点,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坚决杜绝项目长时间未开工建设或未竣工验收使用。

  二、各地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本级应承担资金,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学校一律不得举债建设, 不得拖欠工程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落实工程建设减免费政策,做好资金核算、支付工程款等工作。要及时主动公开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各地要每半年开展一次校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对存在建筑安全的校舍,尽快采取加固等有效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按照“重急轻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建立项目储备库,明确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实施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请各地将2021-2023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项目实施计划于3月10前报市教育局备案。今后,凡安排使用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需提前纳入各地备案的项目库中,按发改部门规定应立项的,必须提前做好立项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 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

  金项目目批复表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1年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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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