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

2022/12/27 1.3w 阅读 167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71号)文件,市人社局、教育局不再将推荐指标分解,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严格按照评审条件择优推荐,市教育局根据《宁德市正高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推荐考核项目》(附件1)考核,综合评议后择优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省厅。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如实填写《宁德市实行评聘结合单位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核定情况表》(附件3),经属地教育部门和职改部门审核后,出具评审委托书,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有关学校(单位)经办人要认真指导申报对象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及我市正高推荐考核项目整理申报材料,材料中的佐证材料应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要求进行整理、装订(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须经本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字并注上系原件复印样),在材料袋(须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上贴上内装材料清单;同时认真填报《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正高级教师基本情况摘要及代表作登记表等,并附电子版。申报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请于2023年1月13日前将送达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地区及人员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2915660,电子邮箱:ndsx5660@163.com。

附件:1.宁德市正高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推荐考核项目

   2.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对象代表作登记表

   3.宁德市实行评聘结合单位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核定情况表

   4.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71号)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宁德市正高级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推荐考核项目

项目

内容

项目内容

材料说明

基本要求

任现职

年限

    高级教师聘任及校领导任职。

①高级职称聘任书;

②校领导任职需提供行政教育部门任命正职(含副职)文件;

教育

工作

年度考核

    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

近5年年度考核表。

班主任

工作

从教以来班主任(含相当班主任)工作年限。

①担任班主任(含相当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

②相当班主任人员需提供从教以来所有中层任职文件或佐证材料;

教学

工作

选修课等

    任现职以来,独立开设选修课程或独立开发地方、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等。

①开设选修课须提供课程教学纲要、教学教案(一学期);

②开设选修课、开发课程、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等年度考核表必须有记录;

公开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学科讲座)

    任现职以来,在设区市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情况。

    公开课、讲座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所、普教室、进修院校、研究院、电教馆等)组织举办(下同)。

①公开课及学科讲座需提供开课或讲座有效通知、安排表及讲稿;

②作为参会对象(学员)在会议(培训班)上开设的公开课、讲座及经验分享不得分;作为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校长)等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作为研修任务的公开课、讲座不得分;

③同内容主题提供最高级别的相关材料;

④名师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室组织开展的对外辐射活动中,开设讲座或公开课累计达三次(含)以上且获得良好成效的,可申请认定同级1次讲座;

专业人才认定

    从教以来,获得省杰出人民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市、县)名师名校长、省(市)学科带头人、市特支人才、市管优秀人才、市管优秀青年人才称号。

从教以来获得最高层次的证书为准,专业人才必须已认定,不含培养对象;

项目

内容

项目内容

材料说明

教学

工作

其他业务比赛(不含示范课、观摩课、优质课)

     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或省(市)专项技能赛及其他比赛(不含示范课、观摩课、优质课、论文、案例设计获奖)。

①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所、普教室、进修院校、研究院、电教馆等)组织举办的;

②同项目仅最高级别的相关材料;

指导学生

    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所、普教室、电教馆等)组织举办的国家、省、市、县级比赛。

①同一人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获奖,提供最高级别的相关材料;

②要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教科研工作

课题

研究

    任现职以来获得基础教育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完成国家(省)级课题情况。

①课题需符合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件规定;

②学会、民间组织的课题一律不得分;

③不同课题研究可累加得分,同一课题以分值高的得分;

④课题送审材料要提供课题立结项通知或证书、立项申请(申报)表、结题报告、结题鉴定表、课题成果等;

⑤主持人及核心成员在课题研究中,须有课题成果,无成果不计分

⑥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名;成果完成人:含主持人前三名;

论文

成果

(本学科)

    任现职以来,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情况(CN论文不超过6篇)。

①论文需符合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件规定;

②著作:指在取得ISBN(国内、国际标准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应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所有著作的清样稿或出版证明等不能作为已公开出版发行的依据。

③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不能视为学术著作;

示范引领

培养青年教师

    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所、普教室、电教馆等)组织举办的项目取得成效。

①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获奖提供最高级别材料;

②要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备注

以上各项材料要符合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件规定。

附件2

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对象代表作登记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县别

申报学科

姓名

工作单位

代表作名称

名称、期次、年月及刊号

备注

(是否核心期刊)

例

蕉城

语文

王小明

蕉城区**中学

 《*******》

《语文建设》第12期,2016年12月,CN11-1399/H

是

 《*******》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第1期(总133期)、2020年1月、刊号:CN35—1219/G4

 《*******》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第08期(总92期)、2016年8月、刊号:CN35—1219/G4

附件3

宁德市实行评聘结合单位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核定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专业技术岗位

专技岗位核准数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核准岗位数

附设岗位数

专技岗位已聘数

已聘岗位数

附设岗位数

1

专技岗位空缺总数:   人

正高级:      人

副高级:       人

中级:    人

2

评审年度按比例可推荐教师系列岗位评审

人

人

人

人

名单:

名单:

名单:

3

评审年度按比例可推荐其他专技岗位人员评审

人

人

人

人

名单:

名单:

名单:

4

评审年度按比例可推荐直接聘任人员

人

人

人

人

名单:

名单:

名单:

6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专技岗位减员总人数:  人,其中:退休  人、调出(系统外、县域外)  人、解聘   人,辞(退)职   人、死亡  人。按“退二进一”可推荐评审: 人(其中正高级:    人、名单       ,副高级:   人、名单                   ,中级   人、名单             )。可推荐直接聘任:  人(其中副高级:    人、名单             ,中级   人、名单        )

单位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市、县(市、区)职改办或人社局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⑴本校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人员一并列入推荐,其他专技岗位人员按其他系列文件规定时间另行申报,推荐人数应包括本校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人员推荐数。⑵合并设置岗位的单位,在单位名称栏中必须写全所有单位名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