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给全市公安机关“剑盾”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嘉奖的命令

2015/04/22 6.4k 阅读 396 点赞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局属有关单位:

2014年6月至12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按照省厅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净化治安环境”的目标要求,打防管控并举,查缴除治并重,扎实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剑盾”行动,取得显著战果,为圆满完成“710”等重大警卫安保任务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以下单位和个人嘉奖,颁发奖状、证书、奖金。

一、集体嘉奖

蕉城分局

东侨分局

福安市公安局

福鼎市公安局

霞浦县公安局

二、个人嘉奖

郑  辉  宁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知识产权大队副大队长

李春锦  宁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侵财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

黄  利  古田县公安局办公室科员

汤胜彬  屏南县局城关派出所科员

黄高松  周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周康明  寿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林秀峰  柘荣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指挥中队中队长

此令。

公安局局长:

2015年4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