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督促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站)关,确保出厂(场、站)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及桥梁完好、安全和畅通,现将宁德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593-2839007。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宁德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