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 订)〉的通知》(闽教规〔2022〕35) 精神,2023年10月6日—10月7日,我局组织专家对屏南县第二中学申报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进行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情况公示如下:
1.屏南县第二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治校,有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没有出现领导班子严重违法乱纪并被法律惩处、教育乱收费、国家课程严重不落实、违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等任一现象。学校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复读班”。不存在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以及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行为。
2.屏南县第二中学高中部创办于1959年,是一所经福建省教育厅注册登记的公办完全中学。高中部现有18个教学班,学生共720人,班均学生数40人,符合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标准。
3.屏南县第二中学高中部创办于1959年,已有61届高中毕业生。符合近两年均须有高中毕业生要求。
4.经屏南县第二中学所在区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学校校舍通过国家验收,符合标准,不存在D级危房;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师生违法乱纪、较大或重大学校食物中毒等。
以上内容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 10月18日,公示内容如有不实,请来电来信宁德市教育局中教科联系(联系电话:0593-2915680或0593-2915620)。同时我局将根据公示情况择期对屏南县第二中学进行省三级达标高中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宁德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