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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告公告

宁德市儿童福利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26/08/13 4.8k 阅读 137 点赞

  宁德市儿童福利院是宁德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满18周岁儿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其中:儿童护理员3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热爱孤残儿童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护理员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农村户籍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二、招用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待遇:年劳务费6万元 (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相关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

  三、招用程序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

  1.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26年8月21日止(法定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和简历中提到的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471913829@qq.com;联系电话:0593-2222216。

  (3)资格审查:请报名者本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相关资料,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请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考试方式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条件考评与面试(含胜任力评估和实操测试)。

  3.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条件考评与面试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招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与招用

  用人单位拟招用人员名单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

  入职手续办理完成1个月内,用人单位到机构编制部门进行人员实名制信息报备。

  四、其他

  1.招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本公告由宁德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宁德市儿童福利院

  2026年8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