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重要文件重要文件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市级评估的通知

2024/09/30 8.3k 阅读 174 点赞

蕉城区、福安市、柘荣县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闽教综〔2009〕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秋季“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柘荣县第二中学、福安市第一中学冠杭校区、蕉城第七中心小学。

二、评估依据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闽教综﹝2009﹞54号),分项目设定评估分值,总得分达80分以上(含80分),认定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三、评估办法

市级评估前,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县级评估,县级评估核查表和申报表于2024年10月8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和初教科。本次评估的时间安排和专家抽调等工作,参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和乡村温馨校园市级评估的通知》(宁教综〔2024〕60号)相关安排进行,同时参评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的学校评估时长为1天。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