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重要文件重要文件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普法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0/06/15 1.6w 阅读 75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各高校、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学校依法办学、依规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工自觉树立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新理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教师“学法律,学准则”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深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等,提升教师队伍的道德素养和法律素质,引导教师严守师德底线,规范从教行为,做到自觉遵法守法,以良好的品格风范和言行举止教育影响学生。

二、具体举措

(一)扎实开展教师普法教育学习活动

各地各校要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准则》,每年至少一次邀请法制专家举办普法专题讲座。学校可通过开辟法制学习宣传栏、举办法制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学习贯彻。要把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必设项目,《准则》的学习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内容,结合真实案例,做好宣传解读,做到全覆盖,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结合教职工大会、支部党员会议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教育法律法规、《准则》专题学习。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教师队伍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二)有效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

要把好教师入口关,将教育法律法规和《准则》学习,贯穿新教师培训全过程,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懂法规、守底线;将教育法律法规和《准则》学习纳入各类教师培训课程安排。要将教育法律法规和《准则》要求体现在教师招聘、聘用各环节。要强化考核,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事先考核师德师风,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零容忍”。要改进师德考核方式方法,要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科学性、实效性,扎实做好师德考核、责任状签订等工作。

(三)加大力度坚决整治失德违规行为

各地、各校要设立督导举报电话、信箱,向社会公开。积极拓宽渠道,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注重日常监管和定期巡查相结合,随机检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及时掌控有关线索,对查实的教师失德行为,要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定期曝光,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站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高度,高度重视教育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学习、宣传工作。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详尽的实施细则,精心组织落实,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学习实效,并将教师普法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长期推进。

要善于总结学习好经验和好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学习中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将好的经验和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送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箱:nd2915658@163.com,联系电话:2915658。

宁德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