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福建省2023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调训(第二批)工作的通知》(闽教继指〔2023〕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训项目
本次调训项目主要有:乡村中小学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高中骨干教师“三新”能力提升培训、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和技能提升专题培训、新任初中教师规范化培训、新任高中教师规范化培训。
二、选派条件
参训人员选派条件、调训工作要求请按照《关于做好福建省2023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调训(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3〕38号)执行。按照相关培训项目类别中对参训对象要求(含学段、学科、地域、职称、职务、年龄、入职年限、人数等),选派思想品德优、潜心教书育人、身体健康的教师(含校长、教研员)参加培训。各地要兼顾城乡、校际均衡,适当向贫困边远乡村、少数民族乡村、苏区老区学校教师倾斜。原则上不选派近三年已参加过省级及以上集中培训的教师参加本年度省级培训。
三、有关要求
本次调训分配名额详见《2023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调训(第二批)分配表》(附件1)。请各地各校尽快组织调训,于9月1日前将《2023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批)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邮箱(nd2915658@163.com)。
附件:1.2023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调训(第二批)分配表
2.2023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批)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