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的通知》(闽教规〔2022〕35) 精神,2024年6月12日—6月13日,我局组织专家对福鼎茂华高级中学(原福鼎茂华学校高中部,下同)申报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进行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情况公示如下:
1.福鼎茂华高级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治校,有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未出现领导班子严重违法乱纪并被法律惩处、教育乱收费、国家课程严重不落实、违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等任一现象。学校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复读班”。不存在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以及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行为。
2.福鼎茂华高级中学于2023年经宁德市教育局审批分设。现有学生1745人,分布于33个班级,平均每班人数为52.8人,各年级班级学生人数均未超过54人。符合省二级达标高中相关标准。
3.福鼎茂华高级中学自2004年创立以来,已有16届高三毕业生。并于2012年4月确认为省三级达标高中,目前已满12年。
4.经学校所在区域相关部门证明,学校校舍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近三年内未曾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福鼎茂华高级中学现有专任教师121人,其中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119人,占比98.35%;在聘的中级和高级教师共有74人,占比为61.16%。均高于下一级别达标高中相关标准。
以上内容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公示内容如有不实,请来电来信宁德市教育局中教科(联系电话:0593-2915620、2915680)。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