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的通知》(闽教基〔2017〕3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达标高中整改复评及晋级评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函〔2021〕41号)精神,周宁县第一中学将接受省教育厅组织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复查评估。依据复查申报程序要求,我局组织人员于2021年9月29日对该校进行资格审查,经实地核查确认周宁县第一中学符合“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复查申报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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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