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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教师(中学)职务职称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2021/03/23 1.0w 阅读 218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职改〔2020〕15号)要求,宁德市正在有序推进各项评审工作。现将业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申报2020年高级教师(中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审合格人员(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业务考核内容为课堂教学及信息化教学能力。采用课堂教学录像,相关要求如下:

(1) 申报人员于3月22日至4月1日期间,录制一节由本人设计并执教的完整课堂教学实录,时间为40分钟或45分钟。教学内容为本人本年度授课年级及学科(须与申报学科、学段一致)。

(2)教师要应用交互式电子白板、移动终端、数字化实验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有效教育教学授课,注重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破解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

(3)录制的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洪亮,可采用麦克风或扩音器,拍摄过程画面应为整个教学场景,包含教学场所、授课人、授课对象等(注:在课堂教学用的黑板左侧粘贴一张粉红色A4纸,确保出现在视频录制全过程中)。视频格式为MP4,大小控制在500MB左右,须能清楚辨识申报对象。录像视频不得进行后期剪切、编辑、拼接、特效等。视频文件名格式为:学段-学科-学校名-姓名,例:高中-政治-古田县第一中学-陈伍。

(4)视频中不得出现申报人个人相关信息,如:学校、姓名等。

(5)由申报人员所在学校提供纸质证明(由学校经办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明确视频录制时间、内容与申报人员任教学科、学段相一致。

(6)录制的视频为常态课,不做赛课要求,课堂教学视频用于呈现高级教师具备的能力素养。视频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教学课例存在政治性错误、学科性错误、抄袭或通过剪辑等方式拼接的情形,取消评审资格。

三、其他事项

1.任现职以来,曾参加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赛的申报人员,提供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经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情况属实的,可申请免于参加业务考核。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负责通知本地本单位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准时提交视频录像。

3.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汇总本地申报人员的视频及证明材料,各县应做好数据备份并以移动硬盘及U盘形式(请勿用光盘,以免造成数据丢失)4月2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 1、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2、视频录像课信息汇总表

3、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评审业务考核评价要素

宁德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