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校:
根据《关于公布宁德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宁教直〔2020〕31号)和《关于公布宁德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宁教直〔2019〕28号)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提升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中期检查和2019年度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宁德市教育信息技术立项课题中期自查工作
为掌握我市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研究进展,总结阶段性研究成果,发现研究中的问题,及时调整研究过程,我局将于2021年7月25日至9月15日对2020年度立项的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开展中期检查,请2020年度立项课题负责人按照中期检查有关要求(附件1)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中期检查,并将中期检查材料制成作电子文档,归类整理后刻录光盘寄送到宁德市电化教育站。
二、宁德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工作
鉴于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和2019年度立项课题且已相继完成研究任务并进入成果鉴定阶段(不再接收2017年度立项课题结题评审),我局将组织开展课题验收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宁德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和2019年度立项课题并按计划完成研究的课题。(名单见附件5)
(二)结题申请
1.各课题负责人须填写提交《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2),用A3纸采取书册打印方式打印,一式3份。
2.各县(市、区)电教部门协助辖区各课题组邀请不少于3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高级职称不少于2/3),围绕课题研究概况、课题创新点、课题成果鉴定等方面内容如实填写“专家鉴定意见”,一个课题一份鉴定报告。既是本次结题课题组负责人又是同行专家的不得互相鉴定。
(三)结题形式
原则采取通讯鉴定结题方式对课题进行鉴定。
(四)申报结题时间
各课题学校按照《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申请注意事项》(附件3)要求于7月20日前将材料(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课题结题评审材料)寄送到宁德市电化教育站。我局将在对各课题承担单位的成果鉴定申请进行审核的基础上,视情对部分课题采取现场抽查结题,现场评审鉴定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五)课题结题注意事项
各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两年时间,结题时间为第二年的8月份。课题研究到期尚未结题,确需推迟验收的,经申请批准后最多可顺延一年(即第三年),但应提供阶段性成果,仍未结题的将视同放弃,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将在5年内不予再申报宁德市教育信息技术课题。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地电教部门做好辖区课题的跟踪指导,督促管理各课题单位完成课题研究有关工作。
2.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电化教育馆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电馆〔2021〕5号)有关要求,我市宁德市电化教育站(省优秀组织奖)、福安市罗江中心小学(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单位)、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省级教育信息化示范校)、福鼎一中(省级教育信息化实验校)、福鼎职业中专(省级教育信息化实验校)可直接申报省电教馆课题。请这些单位于4月2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证明复印件发送至省馆邮箱(jyjssyzc@163.com),登录省课题平台(http://kt.fjcet.com)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3.2021年度我局仅对遴选并确认为市级“数字(智慧)校园”等信息化应用相关试点项目学校和《基于“336”混合式教学模式的中小学教学策略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成员开展市级课题研究申报工作。
联系人:肖克成,联系电话:0593-2817967,电子邮箱:ndsjyj@qq.com,地址:蕉城区宁川北路5号宁德市电教站
附件:1.宁德市教育信息技术课题中期检查要求
2.宁德市教育信息技术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3.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评审材料制作规范要求
4.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成果鉴定自评表
5.2019年度(含部分2018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立项课题名单
6.2020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宁德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