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福建省2020年“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实施和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闽继教指〔2020〕8号)要求,我市将选派25名学员参加2020年“国培计划”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遴选条件
(一)培训团队高级研修项目
1.义务教育小学科学教师骨干培训者
(1)选拔条件
应是已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高等学校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培训者,近两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高级职称。
(2)选派名额:1名
2.师德培训者
(1)选拔条件
师德培训者参训对象应是已入选省级及以上培训专家库的从事师德培训的骨干培训者,对师德教育具有较深入的研究且具有较丰富的师德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
(2)选派名额:1名
3.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管理者
(1)选拔条件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管理者和骨干培训者参训对象应是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省级工程办负责人和培训机构负责人。
(2)选派名额:1名
(二)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初中数学骨干教师、高中物理骨干教师
(1)选拔条件:应是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选派名额:小学科学骨干教师1名,初中数学骨干教师1名,高中物理骨干教师1名
2.学前教育骨干教师
(1)选拔条件:学前教育教师应是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幼儿园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选派名额:2名
3.学前教育教研员
(1)选拔条件:学前教育教研员应是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学前教育优秀教研员,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选派名额:1名
4.法治教育
(1)选拔条件:法治教育参训对象应是从事法治教育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具有法律专业学习经历和法治培训相关经验,能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法治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选派名额:1名
5. 初中体育教研员、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初中美术骨干教师
(1)选拔条件:小学、初中、高中参训教师应是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和对一线教学、教师培训有深入研究的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且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所学专业须为体育、音乐、美术相关专业。
(2)选派名额:初中体育教研员、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初中美术骨干教师各1名
6.小学骨干班主任
(1)选拔条件:骨干班主任教师参训对象应是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以上培训专家库的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具有较丰富的培训经验,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选派名额:1名
7.高中心理健康教育
(1)选拔条件:心理健康教育参训对象应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骨干教师,优先选派具有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的骨干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选派名额:1名
(三)综合改革项目
1.中小学劳动教育1名
2.培训课标小学数学1名
3.培训课标小学语文1名
4.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融合创新不分科1名
5.培训课标初中语文(福建教育学院举办)6名。
福建教育学院举办的初中语文学科项目参训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教龄满6周年以上(部属高校毕业或学历为研究生,教龄满3周年以上)的初中教师或初中语文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专业技术职称为一级教师及以上,在各级各类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3)参加过1项县区级以上课题的研究或开设过县区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1次;
(4)关注乡村教育发展,确保每个地市有2个以上名额分配给乡村语文教师;
(5)以上符合条件者,近五年有在正规CN以上级别的教育类期刊发表过论文者或省级以上论文比赛三等奖以上者优先考虑。
二、名额分配
详见《 “国培计划(2020)”示范项目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示范性项目学员选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各项目参训学员指标,认真做好参训学员选派工作。
2.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选派学员资质,确保学员符合参训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有需求的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培训。近三年参加过同类国培项目,往年已推荐但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再选派参加。省国培办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参训学员进行资质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退回进行重新遴选。
3.各地要积极为学员创造参训条件,确保按时全程参加培训。各单位要帮助参训学员安排好教学工作,原则上不允许调换。确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调换的,须提前15天报省国培办更换人选,不允许无故不参加培训和私自换人参加培训,无故缺席培训的学员将取消今后参加国培的资格,并通报各单位。
4.各单位要按要求填写学员信息汇总表,并于8月31日前将表格(Excel格式)发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nd2915658@163.com)。
附件:1.“国培计划(2020)”示范项目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2.“国培计划(2020)”示范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