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参保企业、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发〔2025〕5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受理期限截至2026年4月30日,资金兑付期限截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如下:
一、享受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为劳务派遣单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2.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向分公司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分公司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需提交申请。
二、享受条件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用以下三类人员,按规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且审核时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①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③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
注:1.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招用)。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2025年招用)。
三、享受金额
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计算总金额。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可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所需申报材料如下:
(一)非劳务派遣单位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确认表;
2.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3.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仅两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6.失业登记证明(仅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劳动合同需加盖骑缝章)。
(二)劳务派遣单位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4.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5.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必须明确实际用工单位);
7.毕业证书复印件(仅两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8.失业登记证明(仅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需提供);
9.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告知函(一式两份);
10.其他材料:
(1)参保人员为申请单位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员工考勤记录表和工资发放流水或个税申报记录,依法开展承揽、外包的还需提供相关协议;
(2)参保人员为被派遣劳动者(不含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的书面劳务派遣协议、每月结算票据、劳动合同、员工考勤记录表和工资发放流水或个税申报记录。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劳动合同需加盖骑缝章),涉及用工单位的还需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五、机构信息
属地经办机构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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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地 |
电话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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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
0593-2807069/2968638 |
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号窗口/东侨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4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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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 |
0593-2226526 |
蕉城区蕉南街道(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四号楼8楼就业中心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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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 |
0593-2132322 |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307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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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 |
0593-7869539 |
福鼎市政务服务中心(玉龙北路199号)1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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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 |
0593-8637157 |
霞浦县九大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9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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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 |
0593-2161683 |
古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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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 |
0593-3322339 |
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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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 |
0593-2155087 |
周宁县狮城镇公园路33号3楼就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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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 |
0593-5510597 |
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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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 |
0593-8353117 |
柘荣县政务服务中心53号窗口(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六、注意事项
1.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所招用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需为同一家单位。若三险中任意一险存在不一致的,须提交招用单位与参保缴费单位为何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2.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3.已用于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相关人员信息不得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参保企业请勿重复申领,如经发现,已享受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将被追回,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无对公账户的单位请提交情况说明。如有更名,请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变更单位名称。
附件: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确认表
2.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3.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4.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5.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告知函
6.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使用及拨付情况表
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