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民生类-民生类-社保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函

2026/03/04 1.3w 阅读 455 点赞

  各参保单位:

  按照《福建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管理办法》(闽人社文〔2026〕2号)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

  请各参保单位及时登录福建省税务“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本单位浮动后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福建省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

  附件:1.福建省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申请表

  2.福建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管理办法

  3.宁德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宁德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3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