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发展,中心城区部分路段交通压力日益增大,三轮车辆与其他车辆混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优化交通组织,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与安全水平,有必要对三轮车辆在特定区域和时段的通行进行规范管理。
二、主要内容
本《通告》对中心城区三轮车辆交通管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告所称的三轮车辆包括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含合标)、三轮汽车、改装(加装动力)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依靠人力、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辆。
(二)限行区域宁德军分区环岛(不含)以南、万安路(不含)以北、福宁路支提路口(不含)以北、鹤峰路(不含)以东、金马路(不含)以西、天山路(不含)以南、福宁路金漳路口(不含)以南内的环形区域。
(三)限行时间:7:00-22:00
(四)邮政快递专用三轮车依照《宁德市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实施意见》(宁邮管〔2018〕72号)文件执行。
(五)通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三轮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六)通告有效期5年,并由宁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三、政策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宁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咨询电话:0593-29536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 30-11: 30 15: 00-17: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