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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2025年用工服务奖补政策申报指南

2025/01/21 6.6k 阅读 286 点赞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2025年保用工促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快来了解具体措施(申报指南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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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一)奖补对象和条件

  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且2025年1-2月的月均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2月的70%的规上工业企业(可包含同一县域内从事生产制造的全资子公司),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用电量占比百分率=2025年1-2月的月均用电量千瓦时/2024年12月用电量千瓦时×100%。

  (二)奖补标准

  按企业2025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最高500万元。

  (三)奖补申报

  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向东侨开发区人社局申请,并附经当地经济部门认定盖章的《宁德市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申报审核表》。企业所在地与经济部门认定不一致的,向经济部门属地的人社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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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工引工”奖补

  (一)奖补对象和条件

  对企业在职老员工为企业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新员工,实现首次来宁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参加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可延续计算至2026年3月),给予企业在职老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二)奖补标准

  按被引荐新员工稳定就业满3个月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补,奖补资金由企业“先垫后补”。

  (三)奖补申报

  由企业统一汇总符合条件的《宁德市企业“以工引工”奖补申报审核表》和《宁德市企业引进外来务工人员名单》,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向东侨开发区人社局申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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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社会机构引工奖补

  (一)奖补对象和条件

  对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人才中介机构)、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商会、村(社区)等社会机构,为我市企业输送劳动力,实现首次来宁或留宁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参加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可延续计算至2026年3月),给予引工机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二)奖补标准

  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奖补申报

  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人才中介机构)和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商会、村(社区)等社会机构向用工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输送劳动力的,向东侨开发区人社局申请,并附《宁德市社会机构引工奖补申报审核表》和《宁德市社会机构引进务工人员名单》。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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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

  (一)奖补对象和条件

  对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其授权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企业到宁德市外招聘员工、开展劳务协作活动的,给予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

  (二)奖补标准

  1.省内招聘会、劳务协作活动:给予每家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00元的补贴。

  2.省外招聘会、劳务协作活动:给予每家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标准如下

招聘会、劳务协作活动举办地

补助标准

(元/家)

江西、广东、浙江

3000

江苏、广西、湖北、湖南、安徽、海南、河北、河南、山东、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山西、贵州、四川、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内蒙古、新疆、宁夏

5000

  (三)奖补申报

  外出招聘或劳务协作活动结束后,由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向东侨开发区人社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宁德市企业外出招聘及劳务协作活动报备表》;(2)《宁德市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申报审核表》;(3)企业参加招聘会或劳务协作活动的现场照片3张。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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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政策受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2226526

  古田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2161910

  屏南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3339962

  周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622626

  寿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518310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981158

  柘荣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353117

  福鼎市人社综合事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所:7869552

  霞浦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8881323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07073

  五、企业职工培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依法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央属在宁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技能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参训企业职工属于六类人员的,补贴标准提高20%,培训职业(工种)属于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项目范围的,补贴标准提高30%。

  1.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初级工每人700元、中级工每人1000元、高级工每人1500元、技师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每人3000元,专项能力证书每人500元);

  2.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时不低于20学时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补贴申报

  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向东侨开发区人社局申请,申报、审核流程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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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968638

  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2226527

  古田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161675

  屏南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3336858

  周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622626

  寿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5518310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981165

  柘荣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317206

  福鼎市人社综合事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所:7869552

  霞浦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8881096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0706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