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24〕13号)精神,现将办理2024年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主要包括(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2、持《残疾人证》的城乡居民;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被征地农民;7、脱贫劳动力;8、农村三类居民,即: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社保补贴办理的地点、时间及电话:
1. 办理地点: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2. 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 咨询电话:0593-2968638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