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宁人社规〔2022〕10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依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办规〔2022〕3号)要求,市人社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有效的文件
2.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文件
3.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或失效的文件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