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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更新《福建省政府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2025/08/13 4.5k 阅读 221 点赞
 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和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更新福建省政府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闽人社2025100号)转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工作,根据已出台的《福建省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暂行办法》条款,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流程及权责要求,完善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机制,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

二、规范购买行为。各地要按照调整更新后的《福建省政府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指导性目录》所列的具体项目,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应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监督管理机制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应当自觉接受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服务对象监督,主动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财会监督。各地在执行中遇到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市人社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8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

调整更新《福建省政府购买基本就业

创业服务成果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闽人社办〔2025〕10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规范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效,2025年1月我厅出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5〕1号),明确实施流程,细化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目录。

保障目录的实用性,根据关于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21〕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闽财综〔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践及动态调整安排,需部分事项进行调整更新

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请对照已出台的《福建省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暂行办法》条款和本目录开展就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附件福建省政府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指导性目录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政府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指导性目

代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备注

A

公共服务

A03

就业公共服务

A0301

就业指导

服务

A030101

就业信息发布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2信息发布服务:应提供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等发布服务。

A030102

职业指导、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等服务

1.《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3职业指导服务:应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职业素质测评、求职指导、用人单位招用工问题诊断、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指导等服务。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42号)。

A030103

职业介绍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4职业介绍服务:应提供招聘与求职登记、推荐就业、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等对接服务。

A030104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2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应根据特定群体的就业需求在一定时期内集中组织开展专项主题帮扶活动服务。

A030105

零工市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运营服务

1.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第十二条:对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政府设立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等)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成效等,给予一定补助。

2.《人社部 发改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第十一条: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

A030106

零工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服务

《关于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25〕4号)第十六条:全面推进网约式零工平台建设,合理布局零工驿站,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推动从业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广覆盖

A030107

其他就业公共服务

经省政府同意的新增事项。

A0302

职业技能

培训服务

A030201

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5职业培训服务:应提供职业培训的开展与推介等服务。

A0303

创业指导

服务

A030301

创业咨询指导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7 创业服务:应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跟踪指导、创业项目征集与发布、创业项目推介展示等服务。

A030302

创业培训指导服务

A030303

创业跟踪指导服务

A030304

创业项目推介、成果展示等服务

A0304

人才服务

A03040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1.《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0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A10

社会治理服务

A1004

人民调解服务

A100401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集体协商等服务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2号)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集体协商指导等服务,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能力。

A15

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A1501

公共信息

服务

A150101

劳动力资源和岗位信息采集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A1502

公共公益

宣传服务

A150201

就业政策宣传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A1504

公共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A150401

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运维。

A16

行业管理服务

A1603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A160301

人力资源供求统计分析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B02

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服务

B0201

课题研究

服务

B020101

就业创业课题研究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0202

社会调查

服务

B020201

就业失业调查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020202

薪酬调查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07

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

B0701

评审服务

B070101

就业创业评审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B070201

就业创业评估和评价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10

信息化服务

B1002

数据处理

服务

B100201

就业创业数据处理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