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劳人仲委〔2022〕1号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仲裁员的决定
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处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蔡晨晨同志为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期至2026年3月31日届满。
附件:1.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新聘仲裁员名册
2.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仲裁员名册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聘仲裁员名册(共1人)
蔡晨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副科长
附件2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专(兼)职仲裁员名册(共28人)
一、 专职仲裁员
薛 峰 李良挺 何美娟 许婵媛 陈 韬
二、 兼职仲裁员
兰志旭 谢成彬 龚国经 卓怡建 陈新贵 邓勇才
彭小慷 黄良辉 薛明建 刘韩颖 吴建江 高心如
林雄华 陈春娇 吴 明 龚迪树 陆 环 林 崟
郑 弟 缪 星 吴小慧 阮 翔 蔡晨晨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有关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