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就业“红娘”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
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开展就业“红娘”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以来,市人社局多举措做好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一是落实文件要求,加强基层指导。市人社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督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抓住关键环节,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就业“红娘”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二是摸清情况底数,做好服务保障。截止9月底,我市共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100人,通过各种途径已就业792人,剩余308人未就业(其中困难家庭毕业生155人)。目前,通过发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社会热心人士,共征集到首批就业“红娘”90人,其中45人来自我市各人社部门,13人来自其他党委、政府部门,32人来自企业等社会团体。
三是创新活动形式,突出实践特色。在深入实施就业“红娘”促进离校大学生就业活动方面,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就业信息跨区域互通共享;与相关部门开展就业信息服务对接,搜集部分无法联系上的高校毕业生信息,落实精细化帮扶措施,提供上门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支持,配合我市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指导活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针对性扶持,帮助其成功实现创业,并带动更多大学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