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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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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根据《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和今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基础,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过程

  市公安局牵头起草《若干措施》(初稿),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经市公安局党委会、市政府专题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形成今天的《若干措施》。

  四、范围期限

  《若干措施》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五、主要内容

  (一)畅通合法稳定就业创业落户渠道。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创业,可以申请在就业单位集体户落户;就业单位无集体户的,可以申请在就业创业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公共地址落户。

  (二)放开居住落户条件。在我市居住,租赁经住建部门租赁备案登记的私有住房,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申请在租赁的私有住房落户;房屋所有权人不同意的,可以申请在私有住房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公共地址落户。在我市居住,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可以申请在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公共地址落户。

  (三)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编制或者从业人数满5人即可申请设立集体户。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人才公寓可设立集体户。

  (四)扩大投靠落户范围。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户籍人员,其近亲属可申请投靠落户。

  六、注意事项

  本措施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本措施的实施细则由市公安局另行颁布。

  七、关键词诠释

  本措施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母异父、同父异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宁德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0593-297203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