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德市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资格条件
(一)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
(二) 熟悉政府行政工作,具有受聘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经验和业绩;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3年以上,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
(四)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律师行业协会处分。
二、具体要求
律师事务所至少指派1名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三)熟悉民政方面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四)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律师行业协会处分;
(五)年龄60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
(一)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
(三)对重大经济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社会稳定事项的处置进行法律论证;
(四)参与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草拟、论证;
(五)对重要、疑难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进行研究、论证;参与我局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协助我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及培训等工作;
(七)办理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我局的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复议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我局的要求,对委托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五、服务期限
宁德市民政局与拟聘律师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合格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经费预算
2万元/年。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年6月9日下午6:00前,将《宁德市民政局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1)、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或送至宁德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宁德市蕉城区和畅路10-1号,邮编352100)。报名联系人:陈抒真,联系电话:2888156。
(二)综合评分
市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选聘小组,对报名应聘的律师团队进行综合评分,分数最高为拟聘法律顾问单位。
(三)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宁德市民政局与最后确定的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
附件:1.宁德市民政局法律顾问报名表
2.评分规则
宁德市民政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