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认定规范的通知》(闽民规〔2023〕6号)精神,市民政局、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经过现场调研、审核及专家评审,认定周宁县汤万益烈士故居及古田县红军洞共2个红色文化遗存史实清楚、资料详实,同意认定为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5年宁德市新增认定的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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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德市新增认定的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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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县(市、区) | 所在地 | 遗存名称 | 认定情况 |
| 1 | 古田县 | 大甲镇岩前村石榴山 | 红军洞 | 同意认定 |
| 2 | 周宁县 | 玛坑乡玛坑村池前南巷5号 | 汤万益烈士故居 | 同意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