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给交警支队2009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嘉奖的命令

2011/05/30 1.8w 阅读 371 点赞

交警支队: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个人嘉奖一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交警支队2009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林竹安等25位同志记个人嘉奖一次,并颁发证书、奖金。

林竹安、陈少钦、黄振斌、高树生、林德阐、朱欢颜

姚丽英、姚晓琦、宫海江、魏  嵘、杨乃照、薛书判

林善荣、李  杰、范祖成、游妹妹、陈淑茸、马  梁

刘  坚、张爱国、陈文钦、黄北盖、李  凌、黄建荣

叶  生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为构建和谐闽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令

公安局长: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