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为更好地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保障幼儿教育质量的提升,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进行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根据《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对幼儿园管理、队伍建设、园舍设备、教育工作、保育工作、幼儿发展、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达80分以上予以认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评估组成员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评估组成员:
组长:李 颖(福鼎市实验幼儿园)
组员:杨芬(霞浦县教师进修学校)
谢芳(柘荣县机关幼儿园)
胡芳(寿宁县实验幼儿园)
李燕(霞浦县盐田中心幼儿园)
缪晓惠(寿宁县实验幼儿园)
周玫瑛(屏南县实验幼儿园)
谢松财(霞浦第一中学)
三、评估时间
1.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评估组成员于2021年1月13日上午12点前到宁德山水大酒店报到,下午到幼儿园参加评估汇报会,14日组织评估,15日上午返程。
四、其它事项
1.请评估组成员随带《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幼儿园智能化规范化晨检工作的通知》2份文件。
2.评估组成员的住宿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评估活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从简,务求实效。汇报会和反馈会均安排在幼儿园内或主管部门会议室。
宁德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