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宁德市职教集团,市直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闽教师〔2022〕31号)精神,现就做好省第三届“最美教师”、“最美教师”提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条件及工作步骤
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评审对象、标准条件及工作步骤详见《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附件1)。
二、名额分配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各推荐1名,宁德师范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各推荐1名,市职教集团、市直中小学(含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可各推荐1名。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推荐程序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寻访推荐小组(见附件3),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和事迹进行复核,并从中择优产生4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2.各地各单位要与 “最美教师”候选人共同商讨宣传方案,筛选典型事例,准确把握突出事件、感人情节,重在讲述平凡中蕴藏的好故事,彰显新时代教师风采,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
3.请各地各单位于6月17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1)推荐函一份;
(2)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版;
(3)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份,并报送电子版(excel表格),其中“简要事迹”300字以内,要求提炼事迹,突出亮点,表述精炼,“曾获主要奖励”填写设区市级(含)以上级别奖励项目;
(4)个人事迹纸质版一份,并报送电子版,要求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表述生动、案例翔实、富有感染力;
(5)工作场景照片2张(一张两寸免冠标准照,一张生活照,700K以内,以“姓名+标准照”、“姓名+生活照”命名);
(6)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并报送pdf格式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d2915658@163.com ,纸质版快递邮寄至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55号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
2.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投票办法和计分办法
3.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寻访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4.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申报表
5.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