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市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基〔2006〕79号)和《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闽教基〔2014〕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宁德市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校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2022~2023学年学前教育阶段校历
(一)第一学期
1.学期: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注册,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2023年1月7日(农历十二月十六,星期六)学期结束。
2.寒假:2023年1月8日(农历十二月十七,星期日)寒假开始,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日)寒假结束。
(二)第二学期
1.学期: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一)注册,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二)正式上课,2023年6月24日(星期六)学期结束。
2.暑假: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暑假开始,8月30日(星期三)暑假结束。
二、2022~202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及中职学校校历
(一)第一学期
1.学期: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注册,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2023年1月1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二,星期五)学期结束。
2.寒假:2023年1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星期六)寒假开始,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日)寒假结束。
(二)第二学期
1.学期: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一)正式上课,2023年7月1日(星期六)学期结束。
2.暑假:2023年7月2日(星期日)暑假开始,8月30日(星期三)暑假结束。
三、2022~2023学年普通高中校历
(一)第一学期
1.学期: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注册,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2023年1月1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二,星期五)学期结束。
2.寒假:2023年1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星期六)寒假开始,1月29日(农历正月初八,星期日)寒假结束。
(二)第二学期
1.学期:2023年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一)注册,1月31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二)正式上课,2023年7月8日(星期六)学期结束。
2.暑假:2023年7月9日(星期日)暑假开始,8月30日(星期三)暑假结束。
义务教育阶段、中职学校学年共计40周(含法定节假日),普通高中学年共计42周(含法定节假日)。
四、其他事项
1.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切实统筹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寒暑期及春秋季开学的有关工作安排,并根据“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原则,强化校地联防联控,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同时,要根据《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完善“两案九制”,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安排师生有序返校。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紧扣“双减”政策要求,提质增效做好课内教学与课后服务内容的有效整合,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明确课后服务工作的“服务”定位,不得组织节假日补课(提前开学),切实为学生减负,为家长减负。
宁德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