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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第六批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及相关待遇申报的通知

2023/03/06 1.0w 阅读 243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市属中小学、特教学校: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操作细则》(宁教人〔2018〕13号)、《宁德师范学院选拔引进教育科研类引进生和从事医学教学科研博士的操作细则》(宁教人〔2020〕9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市第六批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及待遇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报对象

备案对象为2022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全市教育系统新引进录用,符合宁委办发〔2017〕22号、宁教人〔2018〕13号、宁教人〔2020〕95号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人员,引进录用时间以入编时间为准。备案对象可同时申请生活补助、首套房购房补助等待遇。2022年12月之后引进的对象适用新政策即宁委人才〔2022〕9号文件,不在本批次备案认定范围。

待遇申报对象包含申报确认第六批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人员和已被确认为宁德市第一至第五批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申请购房补助的人员。

二、时间、流程要求

(一)引进备案。4月10日前,申报对象通过注册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第六批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备案认定。

(二)待遇申报。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生活补助申报,申报对象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第六批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项目,填写信息过程务必填写生活补助有关信息;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申报对象需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首套房购房补助(2023年申报)”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所需材料,进行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以上两项补助请符合条件的对象于4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按照宁教人〔2018〕13号的具体操作细则,负责线上审核本地本单位备案及待遇申报人员信息,同时,4月20日前汇总将《宁德市选拔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备案表》(一人一式四份)、《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政策补贴申报表》(一人一式四份)、《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汇总表》、《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补贴申报花名册》加盖公章(含电子版)上报市教育局。

各地各校要及时通知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线上申报,并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按时间节点上报有关材料。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与我局人事科联系,联系人:余淑芳,联系电话:2915660,电子邮箱:nd2915658@163.com。

附件:1.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汇总表

2.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补贴申报花名册

宁德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