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深化“山海资源、山海协作、山海文化、山海风光、山海交响”五篇文章,努力在践行大食物观、深化山海协作、促进共同富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中彰显宁德特色,扎实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打造全国乡村振兴“宁德样板”升级版,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贡献“三农”力量。
一、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增强粮食供给保障能力
(一)全力保障粮食稳产丰产。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任务,2025年全市新增粮食产能0.4万吨以上,力争到2030年全市新增粮食产能1.9万吨以上。积极发展双季稻、再生稻,推广水旱粮经轮作和果茶园间作套种旱粮模式,完成大豆、油料底线任务。持续深化“我在宁德有亩田”活动机制,扩大品牌效应和社会认可度。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推广优质高产粮食品种和稳产高产集成技术。继续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出台新一轮支持粮油生产政策措施。全面实施稻谷、玉米完全成本、种植收入保险政策。
(二)强化粮食储备和供给。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任务,强化储备粮监管,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保障粮油市场供应。推进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加强夏、秋粮收购监管。强化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管,完善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扶持福安粮油质量检测站建设。加快推进中储粮(宁德)直属库项目建设。完善市县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加快福安粮食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建设。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倡导健康饮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
(三)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开展撂荒耕地治理利用,完成“非农化”占用耕地整改。在确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不稳定耕地,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
(四)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确保12个中型灌区正常运行。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整镇整村整区域推进,统筹做好农田基础设施田块平整和土壤改良工作,逐步推广高标准农田设施灾损保险,鼓励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
(五)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建成市农业生物种质资源库,推广具有竞争力的茶苗、大黄鱼、海参等优良品种。加快东海水产研究所宁德创新研究院、海水养殖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白茶、福安葡萄、太子参产业研究院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与厦门大学共建海洋创新研究院落地。推进科技村落、科技小站、科技小院等建设。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推广高效作业机具和适合丘陵山区及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智能机械,新建、改造提升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6个以上。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制造转型升级,鼓励传统产业企业对加工生产设备设施、工艺条件等进行改造提升,发展茶叶、食用菌、深远海养殖等优势装备。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设施农业改造提升,支持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实施紫菜养殖玻璃纤维撑杆改造。推进畜禽标准化设施化规模养殖,推广蛋鸭笼养技术。探索“人工智能+乡村振兴”发展路径,拓展大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完成寿宁、福鼎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推广移动智慧菇房、光伏菇棚等模式,加快古田食用菌数字大脑、宁德海洋生命智能孵化中心建设。
(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乡镇全覆盖的气象灾害监测网,构建高标准农田自动气象观测体系,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机制。提升山洪灾害小流域“四预”能力,强化常态化水库除险加固机制,推进蓄滞洪区关键设施建设,力争动工上白石水利枢纽,加快构建山区沿海协调发展的闽东大水网。有效防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完成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86公里以上,推进松材线虫病除治,巩固互花米草除治成果,深入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加强进境粮食、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防控红火蚁、非洲大蜗牛等外来入侵物种。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上岸定居渔民落实社会救助、危房改造、渔船升级改造等政策。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监测认定,推动防止返贫致贫帮扶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开展防止返贫产业帮扶和就业支持,保持农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公益性岗位数量稳定,“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强化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长效管理,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促进资产良性运行、持续发挥作用。
(八)统筹县域城乡发展。优化县域产业结构,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分类推进做大做强县城,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乡镇分类,有序推进县域乡镇片区联建、村庄联建。强化村庄分类结果运用,逐步建立“一村一档”的常态化村庄规划管理机制,依法有序开展村庄搬迁撤并。
(九)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推动财政相关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支持福鼎争创国家城镇化潜力地区试点。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在宁就业农业转移人口依申请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近就读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十)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细化和升级新时代山海协作政策措施。加强市域山海协作,推进山海政策协调和规划衔接,力促资源要素有效利用和互利共赢。推进山海产业链分工协作,探索“产业飞地”政策机制,谋划实施一批产业配套、文旅联动等项目,推进山海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主动融入福州都市圈、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建设,做好对口协作工作。接续实施支持民族乡村、老区基点行政村和海岛振兴系列政策。扎实做好援疆各项工作。
三、念好“山海经”,深入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
(十一)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坚持山海田一起抓,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做强水产、食用菌、茶叶三大优势产业,做优果蔬、林下经济、绿色养殖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沿海春提早蔬菜和中高海拔地区高山蔬菜,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力争蔬菜产量新增1万吨。巩固生猪产能,支持禽蛋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地方特色畜禽养殖产业化。调优水果生产布局和熟期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水果。建设生态茶园,推广新式茶饮,深挖茶文化内涵,推进茶旅融合。推进古田食用菌产业核心区建设,加快建成银耳、香菇、海鲜菇、鹿茸菇、茶树菇、秀珍菇栽培集中区以及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核心区。发展笋竹产业和笋产品,培育壮大药食同源产业。启动我市“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十二)建设闽东“福海粮仓”。持续优化内湾养殖布局,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建设高效集约的工厂化养殖基地。优化和升级大黄鱼产业,推动蕉城大黄鱼产业“智慧大脑”平台建设。加快养殖网箱“内转外”,发展湾外深远海养殖,建设湾外近海新型环保深水抗风浪网箱100口以上。探索海上风电场与海洋牧场相结合的开发模式,推进蕉城、福鼎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开展大中型渔船北斗定位设备更新换代,推进乡镇船舶管理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渔业船舶安全治理。加快推进福鼎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
(十三)提升乡村特色产业竞争力。深化农业特色产业“八个一”工程,开展工作评估,“一业一策”推动提质增效。实施特色优势农业龙头带动、科技兴农、数字赋能、品牌增值等四个专项行动。建设农业小微园、电商园、物流园、食品加工园,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保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家以上。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农产品智能化、清洁化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推行中央厨房、现代加工仓储模式。支持县城、重点乡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加快农文旅融合,创新拓展乡村文旅消费场景,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培育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
(十四)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新培育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40个以上。持续打造“0593宁德号”市级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宁德大黄鱼、福鼎白茶、福安葡萄、古田食用菌、柘荣太子参、周宁高山马铃薯等区域公用品牌入列“福农优品”品牌矩阵,开展“产供销”产业链合作。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广“守护宁食安”食品安全综合快检,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入驻“并行系统”监管生产主体赋码出证70万批次以上。深化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监管执法。
(十五)积极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出台扶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霞浦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打造宁台农业融合发展窗口。加快宁德市闽台农业(蔬菜)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建设,支持宁台种业企业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和商业化育种。
(十六)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密切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农业领域合作,争创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5家以上。深化闽茶海丝行等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发挥“福鼎白茶”香港推广中心和“坦洋工夫”摩洛哥推广中心平台作用,促进宁德茶叶对外文化交流和商贸合作。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农产品进口管控,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等违法行为。
(十七)联农带农促进农民增收。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鼓励县(市、区)实施农民增收试点,总结推广促进增收经验做法。扶持建设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联盟或协会。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广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大力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加强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深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将超龄农民工纳入就业服务对象。推进家政兴农行动。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转,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就业。
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增进农民福祉
(十八)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开工建设规模化水厂10座,铺设供水管网740公里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加快补齐单村供水设施短板,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2%以上。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200公里以上,推进“邻县高速通”工程、“乡镇便捷通”工程,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改善农村水路交通出行条件。持续巩固提升客货邮融合发展、“6113”邮快合作工作成果,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深化县城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全市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达100%。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利用网络。推进农村配电网自动化升级,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推进农房抗震改造。推动千兆光网和5G网络向乡村延伸覆盖,补强偏远地区网络覆盖,确保全市行政村5G通达率达100%。完善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建成应急广播系统。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推动“5G+智慧农村”融合发展。
(十九)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县城高中建设和内涵提升,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加大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全市95%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5%以上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优化提升助餐服务。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持发展农村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加快建设符合农民需要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二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强化乡村规划建设引导和风貌管控,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培育和美乡村“五个美丽”2000个以上。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厕所粪污等治理,新建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90公里以上,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5%以上,新建农房全面配建卫生户厕。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推动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增8个以上乡镇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推动以县域为单位打捆打包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和公厕管护实施市场化运营管理。
(二十一)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深入践行“三库+碳库”重要理念,大力实施18项绿色经济重点工程,培育壮大绿色经济。深化屏南、福安、柘荣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推广“五节一循环”等绿色发展模式。开展珍贵濒危物种拯救保护行动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推进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实施,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37万亩以上。加强近海岸海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河湖生态系统建设,小流域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水土流失10万亩以上。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用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均较“十三五”期末减少10%以上。完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依法依规落实秸秆禁烧管控要求。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国控点、省控点建设,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
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二十二)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保持乡镇党政班子任期稳定,健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离任交接事项清单,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推行跨村联建模式,建设“大坦洋”“大下党”“大赤溪”等重点片区,探索改进“空心村”基层党建。实施乡村振兴干部能力提升计划,深化年轻干部“四下基层”培养锻炼机制,因地制宜推进村干部适岗能力评估工作。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行动,健全完善“三向培养”“设岗定责”等党员作用发挥机制。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村“两委”成员资格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深化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深入开展对村巡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推动“点题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深入开展“党建聚力为民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因地制宜推广晨巡晚议、党建小院、党员七到户等基层好经验好做法。
(二十三)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履职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村(社区)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准入制度,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优化编制资源分配管理。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刹住超标准建设之风向基层蔓延。
(二十四)加快培育文明乡风。扩大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试点成效,深入实施“循迹再奋进、宁德担使命”新时代文明实践提质培优工程,推动“崇德有礼、大美宁德”主题活动向农村延伸拓展。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乡村,讲好“山海宁德·福籽同心”故事,加快建设省级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区。弘扬闽东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闽东畲族文化、海洋文化、廊桥文化、茶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海洋诗歌等文化品牌培育。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推进木拱廊桥、革命遗址等保护利用。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乡村机制,开展“千场演出进万家,文艺星光遍闽东”活动1000场次以上,加强乡土文化能人扶持。鼓励开展“四季村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村BA”等“村”字头体育赛事,组织富有农耕农趣农味的民俗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庆祝活动。
(二十五)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加大移风易俗正反面典型案例宣传,弘扬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组织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农村群众同办“我们的节日”活动,深入挖掘并引导群众认知传统节日蕴含的时代价值、道德理念和精神内涵。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有序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事简办新办,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整治。加强民间信俗事务管理,发挥民间信仰在道德教化、文化传承、民间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化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简约治丧模式,落实遗体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有关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规范农村演出市场。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反对封建迷信。
(二十六)维护乡村和谐稳定。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村(社区)积极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提升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作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乡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和帮扶。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开展“无毒乡村”守护行动。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落实“以案定补”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和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长效。
六、强化要素配置保障,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七)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相关政策,完善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加强工商资本流转农村承包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市县每年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用地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乡村产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
(二十八)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施乡村职业经理人试点,打造乡村运营和服务品牌,推动乡村由以建为主向建设与运营并重转变。深入实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共富”三年行动,加强全国红色美丽村庄建设,推广强村共富“八法”,统筹兜底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农房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回乡占地建房。推进柘荣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试点建设,积极鼓励非试点县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二十九)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主动融入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持续推进林业金融创新,探索推行“宁德林业产业经营票证”和“林e贷”等金融产品,持续推进周宁、柘荣“三多”改革试点县建设。深化农垦改革,健全完善农垦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推动“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工作,强化供销系统流通渠道作用。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加强取用水管理,推广运用节水灌溉技术。
(三十)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8%以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投向优先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等。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发行专项债券。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巩固拓展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成果,推动金融机构结合农村要素产权流转制度改革进展创新产品和服务,依法合规积极拓展抵质押物范围,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发挥农业担保公司作用,推进担保费补助、业务风险补偿等措施,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实施农村地区金融信用提升工程。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完善农业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三十一)凝聚乡村振兴合力。派强管好“一书记三大员”、乡村振兴特聘指导员等力量,创新乡村访问学者、特聘服务团等聚才新模式,探索以乡镇为单位成立驻村工作组,开展组团化、片区式服务。持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专项,统筹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组织兴链”行动,推进县域重点农业产业链特聘专家团试点工作。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劳模工匠乡村行活动、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深化宁台乡建乡创合作,打造两岸融合“师带徒”乡村振兴帮扶品牌。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搭建“新农人”培育平台,引育一批新农人、乡村工匠和创业团队。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统筹各方力量,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振兴领域集聚,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弘扬传承“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开展“四下基层强基固本”行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