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宁德市市级人才驿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三都澳人才”强市战略,健全完善人才服务阵地体系,整合优化全市人才驿站建设运营、扶持保障、监督管理全链条制度。《办法》施行后,《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办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才驿站”建设的通知》(宁人社〔2019〕169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办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才驿站”遴选和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人社规〔2022〕5号)两份文件同步废止,全面建立统一规范、分级负责、数字赋能、激励多元的人才驿站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需要,布局打造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人才驿站,构建覆盖全市、线上线下联动的人才服务网络。常态化为各类人才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交流联谊、创业培育、技术分享等服务,搭建人才互动交流、创新创业平台,畅通人才对接联络渠道,切实增强在宁人才归属感、认同感。
三、适用范围与实施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市级人才驿站申报、认定、运营、资金补助、动态退出全流程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及各建站依托单位遵照执行。市直单位自建、未获评市级资质的人才驿站,可参照本办法开展内部管理。
本办法自2026年6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四、主要内容
《办法》构建分类建设、申报认定、线上运维、年度复核、经费保障、动态退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一)明确建设标准。结合依托载体、服务定位,划分服务型、专业型、创业型、联谊型、综合型五类人才驿站,实行差异化布局发展;统一场地规模、人员配置、台账管理建设硬性标准,明确站点基础服务要求:每年开展人才主题活动不少于4场,服务人才不少于80人次。
(二)规范认定流程。申报市级人才驿站需稳定运营满2年,按照自主申报、属地择优推荐、联合量化评审、公示授牌四步流程开展认定,依托标准化遴选评估表量化考评,拟认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授予市级人才驿站制式标牌。
(三)实行数字化管理。全市市级人才驿站统一依托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线上管理,涵盖站点建档、活动事前报备、佐证材料归档、年度自查自评等事项。
(四)落实多层激励保障政策。各项补助、激励资金统一从市级人才专项经费列支:新认定市级人才驿站,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3万元;获评省级优秀人才驿站的,追加一次性补助5万元;年度复核合格站点,每年发放运营补助1万元;每年评选活动活力、宣传活力两类单项评分达标且排名前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激励1万元,同一驿站可同步享受两项激励。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室名称: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3-283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