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校: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数字(智慧)校园试点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宁教直〔2023〕9号)要求,经各校自主申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确认,现对符合申报条件的1个“智慧教育试点区”、30所“数字(智慧)校园试点校”(附件1)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试点区、试点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数字校园、智慧校园的政策要求,严格按照拟定实施的试点工作目标和内容、路线图、时间表以及分阶段目标、预期成果,立足区域、学校特色,抓紧落实,探索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持续推广的有效做法,做好试点工作。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内试点区、试点校做好相关试点建设与应用的实施和评估等工作,在政策、人员、资金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各地应同步建立县级智慧校园示范校。
3.各试点区、试点校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模式、好做法、好经验,并报送市电教站,我局将通过会议、教研和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典型案例、成功经验的宣传与推广,推进我市教育数字化发展。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宁德市电化教育站联系(联系人:林建荣;电话:2817965;电子邮箱:2783856718@qq.com;蕉城区宁川北路5号宁德市电教站)。
附件:2023年宁德市“智慧教育试点区”“数字(智慧)校园试点校”名单
宁德市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