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数字(智慧)校园试点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宁教直〔2024〕2号)和《关于做好宁德市“数字(智慧)校园试点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宁教直〔2024〕10号)要求,在学校自评、县级评估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对符合验收资格的学校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工作,经专家评议、网上公示,确认寿宁县大同小学等4所学校为“四星数字(智慧)校园”,霞浦县第三小学等9所学校为“三星数字(智慧)校园”,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校在巩固已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师生数字素养,深化智慧教育融合创新,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再上新台阶。对本次未确认的市级数字(智慧)校园试点校要进一步完善数字化环境建设,提升数字化教学应用水平,积极参加下一年度的数字(智慧)校园评估验收。
附件:2024年宁德市星级数字(智慧)校园名单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