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基金安全是社保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业务指导下,霞浦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立足基层实际,围绕“如何把风险挡在发放之前”,探索形成一套以制度创新为引领、以部门协同为支撑、以风险前置为核心的社保基金安全治理新路径,有效提升了基金风险防控的系统性和前瞻性。
一、由“事后追缴”转向“事前防控”,构建退休待遇核准前部门会审机制。针对以往基金管理中主要依赖事后核查、追缴成本高的问题,霞浦县率先将风险防控端口前移,探索建立退休待遇核准前多部门联合会审机制。参保单位在申报退休手续前,先行组织内部纪检核查,并同步联动公安、法院等部门,对是否存在服刑、刑事判决、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影响待遇领取资格的情形进行集中审查。通过“多部门一次性把关”,将潜在风险消除在待遇批复之前,实现基金安全管理由“被动纠偏”向“主动防范”的根本转变。
二、由“单向审核”转向“数据联动”,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防控体系。围绕破解基层经办机构信息来源单一、核查滞后的难题,创新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人社、公安、法院、民政、司法、卫健等部门关键数据资源,将刑事判决、服刑在押、社区矫正、死亡火化等信息纳入常态化比对范围。通过数据前置、动态核查,实现异常情形“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有效堵住基金管理中的制度缝隙,推动监管方式由“人工核查”向“协同联动”升级。
三、由“被动管理”转向“责任闭环”,构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在机制设计上,突出用人单位在基金安全中的首责定位,推动建立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和待遇资格常态核验制度,明确人员异动申报、资格确认、风险反馈等关键环节责任。同步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基金违规发放的,依法依规追责并全额追回资金,形成权责清晰、运行规范、闭环管理的基金安全责任体系。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和机制集成,霞浦县机关社保中心逐步构建起覆盖“审批前、发放中、认证后”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基金监管由单点防控向系统治理转变,基金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下一步,霞浦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将持续总结和深化创新实践,推动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为提升社保基金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