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民生类-民生类-社保

关于做好2026年省、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1/31 6.5k 阅读 272 点赞
  • 索 引 号: ND00113-0808-2026-00029
  • 发文字号: 宁人社办〔2026〕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6-02-26
  • 标    题: 关于做好2026年省、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6年省、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办〔2026〕7号
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2-27 09:58
 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和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6〕13号),今年省、市将分别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包括下列群体:

1.在宁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

2.毕业五年内在宁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3.在宁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

4.毕业五年内在宁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5.毕业五年内在宁创业、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毕业五年内指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上述群体包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人员,院校包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高等学校。

(二)申报人已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实体执照载明的负责人)。

(三)申报人项目类型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的,申报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四)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

(五)创业省、市级资助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只能分别享受一次。

二、申报材料

未获得过省级资助的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获得过省级资助但未获得市级资助的项目申报人通过现场申报,均需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一)申报人身份证(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实体资格证照。

(三)学历相关材料:

1.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境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申报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在校学籍信息查询报告;

5.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查询报告。

(四)申报人出资材料:

1.公司、合伙企业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备案的章程;

3.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五)近三年法人及其股权变更情况说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申报日变更情况及原因说明,格式:X年X月X日-X年X月X日,法人由XX变更为XX,变更原因:XXX。无变更情况的申明无变更)。

(六)创业项目计划书。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分为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两个环节,已获得往年省级资助但未获得市级资助的申报人直接到现场申报。

1.网上申报(3月2日8:00-4月15日17:00)。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点击“创业服务—资源与支持—创业项目省级资助”,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客服人员,联系方式0591-38280215。

2.现场申报(4月8日—4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已获得往年省级资助,未获得市级资助的项目申报人需提交《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市级拟推荐上报项目材料(附件6)电子版到项目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报。

(二)资格审核(5月10日前)。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向项目注册地县(市、区)或宁德市人社局进行申诉。

(三)项目评审(7月31日前)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1.书面评审。书面评审由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在5月15日前,组织对辖区内工商注册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进行集中书面评审,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各地指标按其申报数量占全省、全市总数的比例下达)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

2.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由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对经书面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项目,各地应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其申报资格、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被考察对象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待考察时交付工作人员。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实地考察应在5月29日前完成,各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和纸质材料须于6月5日前寄送至宁德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由省、市级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对各地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后推荐上报的项目,将于7月底前分别在福州、宁德集中组织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省、市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

在相关网站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纳入年度就业创业整体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合理安排进度,保障评审流程规范、高效实施。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评审政策及相关扶持措施,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创业毕业生参与,扎实做好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三)加强典型宣传。持续开展优秀资助项目推介活动,应注重挖掘和推广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先进典型,通过宣传其创业历程与成效,进一步提升项目社会影响力,营造支持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


附件1.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2.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3.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4.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拟推荐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

5.省级拟推荐上报项目材料

6.市级拟推荐上报项目材料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

申报评审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县市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蕉城

杨皓

8991187

古田

程淑玲

2161676

屏南

林谧

3339962

周宁

叶翔海

2155062

寿宁

叶东

5522319

福安

郑培梅

8988951

柘荣

吴兴淑

8385320

福鼎

钟利晖

7855626

霞浦

张航

8881323

东侨

陈海文

282070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相关文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